1、1.按耐久年限分四级酒店设计耐久等级的指标是耐久年限,耐久年限的长短依据是设计的性质。根据现行《设计通则》,酒店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分为以下四级。(1)一级设计,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酒店设计和高层设计。(2)二级设计,耐久年限为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设计。(3)三级设计,耐久年限为25~50年,适用于次要设计。(4)四级设计,耐久年限为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设计。
2、2.按防火性能和耐火极限分四级(1)设计耐火等级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组成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结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同,建筑物的耐火极限和耐火等级也不同。对建筑物的防火疏散、消防设施的限制也不同。火灾会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酒店设计、设计构造等方面必须有足够的重视,我国的防火设计规范是采用防消结合的办法,相关的防火规范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构件的耐火极限。耐火极限是指酒店设计构件遇火后能够支持的时间。对任一构件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达到这三条任何一条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就是这个构件的耐火极限。2)构件的燃烧性能。燃烧性能指组成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在明火作用下,燃烧与否以及燃烧的难易程度。按燃烧性能酒店设计构件分为不燃烧体(用不燃烧材料制成)、难燃烧体(用难燃烧材料制成或带有不燃烧材料保护层的燃烧材料制成)和燃烧体(用燃烧材料制成)。
3、(2)多层设计的耐火等级多层设计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酒店设计的耐火等级与酒店的层数、长度和酒店面积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详细的规定。
4、(3)高层设计的耐火等级高层设计的耐火等级分为两级。根据高层设计的高度、层数、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及扑救难度等因素分类,我国现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高层设计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高层设计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设计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群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设计的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群房指与高层设计相连、酒店设计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设计。(4)酒店设计构件如何满足耐火极限、如何选择设计材料以及材料的厚度详见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