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征税对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6-05-08 07:19:05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即纳税单位和个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 宝宝夜里流鼻血怎么办
  • 北京春天赏花攻略
  • 荔技的吃法和保存方案
  • 办理退休时工龄怎么算
  • 葡萄酒开瓶后不好喝了怎么办?
  • 热门搜索
    鸦片鱼的做法 鲅鱼做法 南瓜汤的做法 苹果手机怎么下载软件 爆炒猪肚的做法大全 剁椒鱼的做法 西兰花的家常做法 油茶的做法 荻怎么读 华为手机怎么隐藏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