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要素

 时间:2026-04-22 06:52:56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撤销。

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其遗嘱部分无效,即应当扣除出该部分遗产剩下的部分有效。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 查询人民法院传票有什么步骤
  • 怎样在手机上查询法院传票
  • 查失信怎么查 个人免费查询
  • 如何查询个人报案记录
  • 如何查询法院立案信息
  • 热门搜索
    起亚车怎么样 天干地支怎么读 gta5秘籍大全 冲奶粉的正确方法 你比划我猜题目大全 男人延时方法 亿健跑步机怎么样 抓野鸡最有效的方法 理论片大全 鸽子图片大全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