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到当常挢傣捅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在质监站的备案分囗拮蟀手续,是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协办理要件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
备案后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质量监督部门会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利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执法行为。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标识牌的前置手续,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理完成质量监督备案代表着建设工程正式启动,正式开始施工。
扩展资料:
一、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前置条件:
1、取得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2、已签订渣土、扬尘治理承诺书。
3、取得农民工缴款凭证。
4、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办理要件:
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一式三份;(下面为样表,这里补充一下昨天质量监督备案的表格)
①安全措施备案表;
②质量监督备案表。
2、《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责任承诺书》各一份、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各一份。(这个比较多,下面挨个给大家附图)
①建设单位法人授权书(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与此格式一致);
②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③勘察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④设计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⑤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