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户口薄》,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找到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办理补领手续。

3、带齐自己以及户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4、书写书面申请报告,上交其他材料。
5、交钱,等待新户口本。
时间:2024-10-16 18:41:09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户口薄》,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找到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办理补领手续。
3、带齐自己以及户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4、书写书面申请报告,上交其他材料。
5、交钱,等待新户口本。